圖錄號: 1560
估價RMB: 50,000-1,000,000
成交價RMB: 2,990,000(含傭金)
楊?珂(1502~1572)?孤品?狂草七言詩卷
紙本?鏡片
1551年作
識文: □江頭。風流且盡樽中□,漫道相逢是別筵。十載相知到鬢霜,今來更復近重陽。長松落落還依檻,短竹蕭蕭忽過墻。鶴舞似憐□面客,菊開重引來年觴。明朝又是江頭別,莫把毗陵作故鄉。
款識:□過江□二首。秘圖山人書于少白草堂,時嘉靖辛亥歲夏六月。
鑒藏印:宣城文峰梅氏宛溪別業圖書(朱)
說明:宣城文峰梅氏鑒藏。
楊珂是徐渭書學道路的引路人,又是王守仁陽明心學的嫡傳弟子。這是已知楊珂書法巨制的孤品。
王守仁、楊珂、徐渭三人都是浙江紹興鄉賢。從這件新發現的孤品出發,可見明代越地文化的傳承關系,可知徐渭的狂放書出有因,更可思考作為文字的書法藝術中,從心學到書學的微妙關系。
明代宣城文峰梅氏鑒藏。此家族從宋代起即為顯赫,明代梅鼎祚、梅曾亮、梅清都為同時期后人。
YANG KE SEVEN-CHARACTER POEM IN CURSIVE SCRIPT
Ink on paper, mounted
Dated 1551
Note: Authenticated by Mei from Xuancheng.
440×25.5cm
RMB: 50,000—1,000,000
作者簡介: 楊珂(1502~1572),字汝鳴,自號秘圖山人,浙江余姚人。諸生,從王陽明學,隱居秘圖,養母以孝聞。為詩瀟灑不群,書得晉人筆法。幼摹晉人帖逼真,后稍別成一家。多作狂書,被鄉里稱為“今之右軍”。《徐渭書法評傳》:“(徐渭)在書法方面,則受楊珂的影響最大。”楊珂比徐渭大十八歲,與徐渭以“越中十子”相交,后與徐渭齊名。
鑒藏者簡介: 宣城文峰梅氏,以五代時期任宣城掾的梅遠為始祖。大約在南宋嘉泰年間,文峰梅氏的始遷祖太七公遷居柏枧山,繁衍出后世蔚為顯赫的宣城文峰梅氏家族。明代戲劇家、藏書家梅鼎祚,清代歷算大師梅文鼎、梅瑴成,左都御史梅鋗,古文大師梅曾亮,以及明末清初宣城畫派中的梅氏畫家梅清等都是出自這個家族。
西泠拍賣網上刊載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報導、圖片、聲音、錄像、圖表、標志、標識、廣告、商標、商號、域名、軟件、程序、版面設計、專欄目錄與名稱、內容分類標準以及為注冊用戶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適用之國際公約中有關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及/或其它財產所有權法律的保護,為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及/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
未經西泠拍賣網的明確書面特別授權,任何人不得變更、發行、播送、轉載、復制、重制、改動、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賣網的局部或全部的內容或服務或在非西泠拍賣網所屬的服務器上作鏡像,否則以侵權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特別地,本網站所使用的所有軟件歸屬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及國際版權公約法律保護。除經本網站特別說明用作銷售或免費下載、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復制、修改、經銷、轉儲、發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嚴格禁止的。否則,本網站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追究經濟賠償和其它侵權法律責任。
任何使用者將西泠拍賣網展示的拍品圖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業用途、非盈利、非廣告目的而純作個人消費時和用于商業、盈利、廣告性目的時,需征得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書面特別授權。應遵守著作權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不得侵犯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