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錄號: 1168
估價RMB: 50,000-70,000
成交價RMB: 57,500(含傭金)
李鴻藻(1820~1897) 潘祖蔭(1830~1890) 夏同善(1831~1880)等五家 致徐用儀信札
紙本 冊頁(三十二開)
款識:(略)。
說明:徐用儀上款。
FIVE ARTISTS INCLUDING LI HONGZAO,PAN ZUYIN AND XIA TONGSHAN LETTERS TO XU YONGYI
Ink on paper, album (thirty-two leaves)
Note: dedicated to Xu Yongyi.
三十二開 尺寸不一
RMB: 50,000-70,000
作者簡介:1. 李鴻藻,字蘭蓀,一作字寄云,號蘭孫,直隸高陽(在今河北)人。咸豐二年翰林。官至大學士,謚文正。書法謹飭,氣息深厚。家多名繪,間作山水,筆墨淹潤,士氣盎然。
2. 潘祖蔭,字東鏞,號伯寅,江蘇蘇州人。咸豐二年探花,授編修,累遷侍講學士。官至工部尚書、軍機大臣,加太子太保銜。富收藏,善書法。
3.夏同善,字舜樂,號子松,浙江余杭人。咸豐六年進士,選庶吉士。文章超群,時譽“在曾(國藩)、左(宗棠)之上”。曾為光緒帝侍讀。官至吏部右侍郎。
上款簡介:徐用儀(1826~1900),字吉甫,別字筱云,一作小云,室名水竹居,追謚忠愍,浙江海鹽人。咸豐九年舉人。充軍機章京,累官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兵部尚書。中日甲午戰爭時,力主和局。義和團運動興起時,與許景澄、袁昶等主張“民團不可深持,外釁不可深啟”,忤慈禧等,被處死。編有《海鹽縣志》(與王彬合作)。女婿葛嗣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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