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錄號: 337
估價RMB: 40,000-60,000
成交價RMB: --
設色紙本 鏡片
1837年作
款識: 此具敬客書勢之神,可與歐虞褚薛意態相抗。六法八法兩家眷屬,真有兒女姻親氣脈相通之感,其信然乎。道光丁酉上元后二日,次閑趙之琛并識于吳門紅葉山房。
鈐印:次閑畫印(白) 之琛(白)
ZHAO ZHICHEN BAMBOO, STONE AND BIRDS
Ink and color on paper, mounted
Dated 1837
125×41.5cm
RMB: 40,000-60,000
作者簡介: 趙之琛(1781~1860),字次閑,號獻父、穆生、寶月山人,浙江杭州人。工書畫篆刻,山水師黃子久、倪云林,蕭疏幽淡,花卉竹石有明人氣息。喜寫佛像,為各地居士、叢林所寶。為“西泠八家”之一。
西泠拍賣網上刊載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報導、圖片、聲音、錄像、圖表、標志、標識、廣告、商標、商號、域名、軟件、程序、版面設計、專欄目錄與名稱、內容分類標準以及為注冊用戶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適用之國際公約中有關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及/或其它財產所有權法律的保護,為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及/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
未經西泠拍賣網的明確書面特別授權,任何人不得變更、發行、播送、轉載、復制、重制、改動、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賣網的局部或全部的內容或服務或在非西泠拍賣網所屬的服務器上作鏡像,否則以侵權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特別地,本網站所使用的所有軟件歸屬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及國際版權公約法律保護。除經本網站特別說明用作銷售或免費下載、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復制、修改、經銷、轉儲、發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嚴格禁止的。否則,本網站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追究經濟賠償和其它侵權法律責任。
任何使用者將西泠拍賣網展示的拍品圖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業用途、非盈利、非廣告目的而純作個人消費時和用于商業、盈利、廣告性目的時,需征得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書面特別授權。應遵守著作權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不得侵犯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