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錄號: 551
估價RMB: 100,000-200,000
成交價RMB: 207,000(含傭金)
董作賓(1895~1963)等?有關胡適及傅斯年等家書一批
信箋約五十通六十二頁(帶信封四十五枚)、文稿十一頁、鏡片一幀、照片一幀
約1946至1958年作
說明:李濟、熊海平上款。熊氏為董作賓夫人。
此為董作賓、袁同禮、蕭干等人所作信札約50通62頁,其中董作賓就多達48通60頁,是近年市場最大量的董作信札。
作于1946至1958年間,涉及首屆中研院院士選舉、傅斯年在美治病回國、解放戰爭時局、胡適擔任中研院院長、設立甲骨文研究室等事,談到錢穆、蔣復璁(慰堂)、石璋如、毛子水、黃君璧、全漢升、柳無忌、丁文淵(字月波,丁文江四弟,曾任同濟大學校長)、劉百閔、李孝定、顧立雅、李劍晨、李方桂、司徒喬、孔德成、田寶岱、賀光中、許孝炎、何茲全、周法高等。
具體有:董作賓致夫人熊海平家書約44通56頁、照片一幀,致李濟4通4頁;魯生致熊海平信1通1頁(帶信封一枚);袁同禮致董作賓1通1頁;蕭干致王世杰1通1頁;董作賓藏李晨嵐《黃果樹瀑布圖》1幀;甲骨拓本1頁,董作賓摹本10頁。
董作賓此批信札跨時12年,自董1946年赴美國芝加哥大學任教開始,至1958年自香港返臺為止,涵蓋了董作賓晚年工作及生活的幾乎全部軌跡。信中提及1958年胡適受命為中央研究院院長及主持第三次院士會議一事,董作賓在信中表現的十分激動,表示將返臺為胡適“搖旗吶喊”。致李濟信中還提及建議胡適在史語所設立甲骨文研究室及擔任主任事。另及1958年正在編撰的《中國年歷總譜編輯凡例》一書,為董作賓返臺前所作,信言此書系其“近二十年工作之總結” ,編著此書“費時甚多,一時不能罷手”,不可半途而廢,可見董作賓極為看重此書。該書于1959年由香港大學出版。
另有蕭干致王世杰信,圍繞《大公報》及二戰歐洲戰事而作,時蕭干任《大公報》駐歐特派員并隨盟軍采訪,向國內報道歐洲戰場實況。袁同禮信作于1954年,圍繞哈佛燕京學社事而作。
DONG ZUOBIN, ET AL. AUTOGRAPH SIGNED LETTERS ABOUT HU SHI AND FU SINIAN, ETC
Sixty-two pages of letter, eleven pages of manuscript, one mounted painting and one photo
Dated circa 1946-1958
Note: Dedicated to Li Ji and Xiong Haiping who is Dong Zuoping's wife.
約A4(大多數)
RMB: 100,000-200,000
作者簡介:1.董作賓(1895~1963),原名作仁,字彥堂,又字雁堂,號平廬,河南南陽人。1923年入北京大學研究所國學門。歷任協和大學、中州大學、中山大學副教授,在中山大學與傅斯年結為知交。1928年后,專職于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曾主持殷墟發掘工作,對甲骨文全面系統研究。與羅振玉、郭沫若、王國維并稱“甲骨四堂”。
2.袁同禮(1895~1965),字守和,河北徐水人。北大畢業,留學美國,專攻圖書館學。回國后歷任嶺南大學、北京大學圖書館館長。1929年任國立圖書館館長,七七事變后將二千八百種善本運至美國保存,后去美國,著《永樂大典考》等。
3.蕭干(1910~1999),原名蕭秉干、蕭炳干,蒙古族,著名記者、翻譯家、作家、中外文化交流使者曾求學于輔仁大學、燕京大學、劍橋大學,供職于《大公報》《人民中國》《譯文》《人民日報》、人民文學出版社等。1979年后,歷任中國作協理事、中央文史館館長、全國政協委員和常委、民盟中央常委等職。主要作品有《籬下集》《夢之谷》《莎士比亞戲劇故事集》《尤利西斯》等。
上款簡介:1.李濟(1896~1979),原字愛之,改字濟之,湖北鐘祥人。人類學家、考古學家。畢業于清華大學,后留學美國克拉克大學、哈佛大學。1923年獲人類學學位。回國后,任南開大學、清華研究院講師、國立中央博物院籌備處主任。1948年去臺灣,任臺大歷史系教授、中央研究院院士、歷史語言研究所所長。
2.王世杰(1891~1981),字雪艇,湖北武昌人,民國官員、憲法學家、教育家,武漢大學首任校長、中央研究院第一屆院士。曾求學于湖北優級師范、天津北洋大學、倫敦政治經濟學院和巴黎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歸國后,出任北京大學教員,與胡適等創辦《現代評論》周刊。后歷任湖北省政府委員兼教育廳長、教育部長、國民黨中央宣傳部長、外交部長等職。1945年赴蘇代表蔣介石簽定《中蘇友好條約》,嗣任巴黎和會代表團團長。赴臺后,任“總統府秘書長”“中央研究院”院長、“總統府資政”等職。去世后將其一生所收藏的所有字畫書籍贈與武漢大學。
西泠拍賣網上刊載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報導、圖片、聲音、錄像、圖表、標志、標識、廣告、商標、商號、域名、軟件、程序、版面設計、專欄目錄與名稱、內容分類標準以及為注冊用戶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適用之國際公約中有關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及/或其它財產所有權法律的保護,為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及/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
未經西泠拍賣網的明確書面特別授權,任何人不得變更、發行、播送、轉載、復制、重制、改動、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賣網的局部或全部的內容或服務或在非西泠拍賣網所屬的服務器上作鏡像,否則以侵權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特別地,本網站所使用的所有軟件歸屬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及國際版權公約法律保護。除經本網站特別說明用作銷售或免費下載、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復制、修改、經銷、轉儲、發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嚴格禁止的。否則,本網站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追究經濟賠償和其它侵權法律責任。
任何使用者將西泠拍賣網展示的拍品圖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業用途、非盈利、非廣告目的而純作個人消費時和用于商業、盈利、廣告性目的時,需征得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書面特別授權。應遵守著作權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不得侵犯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權利。